(原标题: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无重大利益冲突。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任。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