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470,457,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739%;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为3,640人,代表股份237,007,946股,占总股本的4.750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1,658,541,5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47%,反对票47,662,921股,弃权票1,260,557股,议案获通过。中小投资者中,同意票占比79.3578%。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