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委员会决策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无直接决策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