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按金额标准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