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等人选进行审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报董事会。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首席运营官。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