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指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转让情形包括: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报、季报公告前15日或5日内,重大事项筹划至披露期间。董事、高管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将追责并披露。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