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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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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标的为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7.9385%股份,交易对价46,763.1万元,其中股份支付19,640.50万元,现金支付27,122.6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640.5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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