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宏气体: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