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股东、董监高持股合并计算,禁止融券卖出及衍生品交易。存在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公开谴责等情形的,限制减持。董监高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不得买卖股票。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者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