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董事长认为必要或两名委员提议时召开。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参会委员通过。委员会决策前需获取充分信息,委员可提交书面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