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8日15: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地点为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00名,代表股份126,125,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82%。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三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