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明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范围,界定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不得以拆借、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关联交易须有真实交易背景,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审计委员会每半年查阅关联资金往来,财务总监需在定期报告中向董事会报告资金占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发生资金占用的,董事会应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对责任人追责。清欠方案须经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股份实行“占用即冻结”。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