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规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