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对外投资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出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公司对外投资须符合国家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审批权限方面,达到一定资产、收入、净利润等标准的投资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投资需进行可行性论证,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评审。总经理负责项目实施,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与效益评估,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投资档案由行政部归档,证券部保管备查文件。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