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850号)。深交所确认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挂牌转让条件,对本次债券在深交所挂牌转让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有效期内及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并及时办理债券挂牌转让手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无异议函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