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相关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数量不超过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用于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发行期限为6年,不提供担保。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多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