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就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5年7月18日、21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8月8日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2日,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149.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董事、高管共4人获授70万股,其他人员6人获授79.8万股。预留32.2万股。授予日、对象及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