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发布,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确保其忠实勤勉履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不得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理由,出现任职资格不符、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等情况需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保密工作等职责,协助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战略筹划。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支持配合其工作。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