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6-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发布,旨在规范委员会运作,提升重大投资决策质量。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推举,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主任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保存十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