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及非经营性方式,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担保须经股东会批准。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设立防范领导小组。财务部门定期检查,财务总监需在董事会报告资金占用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董事会可采取诉讼、冻结股权等措施。对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