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修订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10%,或2025-2026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5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8%,或2025-2027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58%。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其考核目标相应调整。未达标则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利息回购注销。相关文件已同步修订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