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旨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积极性。考核范围涵盖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解除限售需满足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环比增长率要求,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若公司未达标,对应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可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不合格则取消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考核期间为解除限售前一会计年度,每年一次。考核结果保存五年。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