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茂化实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改对照表)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管理监督。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应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纳入专户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或使用节余资金、超募资金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保荐人应至少每半年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