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人员组成建议,研究选任标准与程序,遴选并审查董事及高管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委员可委托他人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须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委员签名,相关文件保存五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程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