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规定,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管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中长期激励计划及执行情况,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表决。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委员签名,文件保存五年。本规程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