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应有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相关职权行使须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会议应有记录并由参会独立董事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相关费用。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