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提供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