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指定信息披露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各单位发生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风险事项或其他重大事项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报告人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报告事务主要管理者,董事会办公室为归集管理部门。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