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草案编制程序合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未以摊派或强行分配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有人符合规定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审议过程中,参与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置了业绩考核条件,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实施本计划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