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资助、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有特别表决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