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李丹))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丹声明具备任职资格,无影响独立性关系。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任职期间遵守监管要求,确保履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