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拆借资金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董事会负责审批关联交易,财务部和审计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生资金占用时,应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及时披露并追究责任。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意见。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