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至少1/3,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每年应确保不少于15日在公司现场工作,并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履职时,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包括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和专业意见。独立董事每年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独立董事违反相关规定时,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