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管理信息披露等。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比例的股东、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