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14点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3.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持股171,624,989股,网络投票股东共904名,代表股份4,389,131股。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99.45%的同意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