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包括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和经验等。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影响,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制度自2025年8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