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先友、刘勇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显示,两位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此外,两位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先友、刘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此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