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以下批准与授权程序:2025年7月1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7月14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7月15日至24日,公司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7月25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合法有效;7月30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8月26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8月26日,授予价格为36元/股,授予93名激励对象380,000股限制性股票。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日、对象、数量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