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柏楚电子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5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授予对象为10名业务和技术骨干,授予价格由93.94元/股调整为65.05元/股,授予数量由21.60万股调整为30.24万股,实际授予29.85万股,剩余0.39万股按权益失效处理。公司已确认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参与的情形。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相关决议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