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明确禁止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及亲属身份信息,并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情况。制度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制度还明确了违规买卖股票的处理措施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