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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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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6300万股并于同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计划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产品、电子及电子相关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

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公司发起人包括YANG YONG、周彦等7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3.20%、30.60%等。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5至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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