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核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的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核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24号)。批复同意国信证券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96.08%股份,核准国信证券成为万和证券主要股东,核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万和证券实际控制人。对国信证券通过换股方式依法取得万和证券2,183,877,82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96.0792%)无异议。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国信证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申请文件实施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万和证券应做好与国信证券的风险隔离,规范关联交易,防范利益冲突。国信证券应会同万和证券在一年内制定并上报具体整合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