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锦天城对本次回购注销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意见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12月27日,浙江自然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2025年1月21日至2月10日,公司在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未收到异议。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3月3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18日,授予价格为10.62元/股,授予对象为61名激励对象,共计1,221,840股。2025年4月9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62元/股(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