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中达安拟按8.70元/股的价格向厦门建熙发行不超过42,040,200股A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36,574.97万元。本次发行已获发行人内部批准及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同意,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设立于2012年,由达安有限整体变更而来,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代建、工程咨询等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公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