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临时提案按规定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14点30分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4名股东,持股141,968,472股;总计160名股东参与投票,持股146,933,096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2.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的议案。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记录和决议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