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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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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交易中,安孚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九格众蓝、袁莉、华芳集团、张萍、钱树良和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的安孚能源31.00%的股权,交易作价为115,198.71万元。交易完成后,安孚科技将持有安孚能源93.26%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403.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安孚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419,652.00万元。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的安孚能源1.01%股权交易对价为4,242.81万元,其余交易对方合计交易对价为110,955.91万元。差异化定价系结合交易对方股东结构情况协商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安孚科技已合法取得安孚能源31.00%股权。后续事项包括股份登记、募集配套资金、工商变更等,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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