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性的独立意见)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慎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Malata Holdings Limited、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盈趣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为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6年9月19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函至今有效,未因违反承诺而受到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募投项目包括马来西亚智造基地扩建项目、墨西哥智造基地建设项目、健康环境产品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事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明确、具体、可行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