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5:00在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公司331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海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571,6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0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持有85,006,034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9人,持有8,565,643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363人,持有10,200,703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8,582,177股,占94.6677%;反对4,766,000股,占5.0934%;弃权223,500股,占0.2389%。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211,203股,占51.0867%;反对4,766,000股,占46.7223%;弃权223,500股,占2.1910%。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