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8月2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吴君因公出差,由董事李萍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85人,代表股份116,015,827股,占总股本17.6680%。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