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ESG绩效。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及ESG目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ESG相关风险和机遇,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ESG报告。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实施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